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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(2/2)

蓝一景说:“阿毅,给哥哥夹块那个的猪。”

崽崽们在另一张小桌上吃饭,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个狗盆,啊不是,是饭碗,里面装了米饭、红烧、茄末、菠菜、还有鱼汤,他们埋苦吃,脸都快装饭碗里。

百尤和蓝二毅用起来倒是灵活自如,想吃什么夹什么。

大家都拿起杯喝了起来,仔细品尝,喝嘴里的酒香味郁,甘甜可,整觉不刺激,非常柔和,而且度数不,连不会喝酒的雌也能浅尝。

“味应该不咋样,都不带一鲜血。”

蓝二毅给他夹到碗里,他就用筷嘴里,这样也不用愁吃不到东西了,想吃什么都让弟弟给他夹就行,他之前一着急就想用手抓,但林染有洁癖,明显接受不了,都想立刻上把他赶下桌。

“啊对了,忘记给大家介绍了,这是米酒,就是用大家吃的大米酿的。”

其他桌也在探讨还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酒,当然,也从没吃过这一桌,他们学不会用筷,开始狼吞虎咽的用手抓,反正他们那一桌的人也没谁嫌弃谁。

可跟林染贝贝等人坐一桌的人,就不能那般随心所了。

酒馆里闹哄哄的,都在一边炸一边学用筷,每个人拿筷的动作,千奇百怪,没有一个正确的。

林染被北西的模样逗笑,想当初让他学着用筷的时候,他比这些人还叛逆,偷偷用挖了鼻孔的手抓着吃菜,还给林染留了一半。

林染是没看到,他吃下去好几了,贝贝才跑过来提醒,气得他后面连饭都吃不下了,想吐又吐不来。

蓝二毅:“好喝!”

百尤盯着前的陶瓷杯里的,微微侧看向坐在边的林染,问:“这是什么?”

来,还有白米饭跟酒。

狼族的人,个个稀奇的很:“闻起来倒是香,不过这都是啥啊?”

蓝一景:“果酒喝过,米酒还是一次听说。”

“熟诶,这不是给雌吃的东西吗?”

北西站起来,豪迈:“好不好吃,尝一下不就知了吗?哎呀,你怎么用手抓呢?看着,应该像我这样,用筷夹起来~”

蓝一景这以前学过的都不太会用,生疏的很。

如今亲品尝,果真如林染说的那样,单吃平平无奇,但是上菜和汤,绝了!整碗东西都得到了升华。

蓝二毅第一次吃到米饭,他想念了两年的东西,之前还没成熟他就提前走了。

林染:“你们可以尝尝味,看喜不喜。”

“可是手脏呀。”

狼族抱怨:“麻烦死了,用手抓不是更方便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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